问题 | 离婚起诉案一般开庭几次会判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起诉案的判决进程较为复杂。
通常情况下,一次开庭后存在两种可能,要么就此作出判决,要么需要再次开庭。 一般而言,倘若双方在离婚以及财产等关键问题上意见较为一致,没有过多的分歧和争议,那么一次开庭后,法院往往能够依据相关法律和证据作出判决。 然而,倘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比如涉及到财产分割方面存在巨大争议,各方对于财产的划分难以达成共识;又或者在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上十分激烈,双方都极力争取对子女的抚养权,这种情况下,就可能需要多次开庭来进行详细的调查、深入的辩论等一系列程序。 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审理的进度,谨慎地决定开庭的次数。 其目的就是为了确保能够清晰地查明案件事实,准确地适用法律,从而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地确定离婚起诉案一定会开庭几次才会作出判决,这完全取决于具体的案件细节和实际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小朱向法院起诉。他们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上存在很大争议。小朱认为自己应得到大部分财产且拥有子女抚养权,小李则持相反意见。第一次开庭时,双方激烈争辩,互不相让,法院未能作出判决,决定再次开庭。 案情分析: 1、由于小朱和小李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方面争议较大,难以在一次开庭时就达成一致,所以一次开庭无法判决。 2、法院需要再次开庭深入调查、辩论,以便充分了解事实情况,依据法律准确判定财产分割方式和子女抚养权归属,从而作出公正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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