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给第三者买房妻子有权收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的范畴内,若丈夫在婚内给第三者购置房产,通常情况下妻子是有权将其收回的。
因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取的财产,一般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擅自把本应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赠予给第三者用于买房,这无疑对妻子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 妻子能够依据《民法典》里的相关条款,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详细考量房屋的出资情况,比如是丈夫单独出资还是夫妻共同出资,以及房屋的购买时间等诸多因素,以此来判定妻子是否具备收回房屋的权利。 不过,如果丈夫能够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该房屋是他利用个人财产购买的,亦或是妻子明明知晓并且同意丈夫将房屋赠予给第三者,那么妻子就很可能无法成功收回房屋。 总之,丈夫在婚内给第三者买房这种行为,极有可能引发一系列的法律纠纷。 所以,妻子一旦发现这种情况,应当迅速采取法律措施,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切不可掉以轻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李在婚内未经小朱同意,用夫妻共同财产给第三者小胡购置房产。小朱发现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收回房产。小李辩称购房款为个人财产,小胡也表示是小李自愿赠予且小朱知晓同意,但均无证据。 案情分析: 1、若小李无法证明是个人财产出资且小朱不知情不同意,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小朱有权收回房产。 2、小李和小胡缺乏证据支持其说法,法院依据现有证据及相关法律,大概率会判定小朱胜诉,以保护小朱在婚姻关系中的合法财产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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