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送女方房子男方可以要回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男方把房子送给女方,并且已经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等一系列手续之后,男方一般是不能够再要回房子的。
这本质上属于一种赠与行为,一旦赠与财产的权利完成了转移,通常就不能随意地进行撤销了。 不过,如果出现了以下这些情况,男方或许就有权要回房子。 其一,双方事先约定了附条件的赠与,而这些条件并没有达成。 就好比约定了女方必须要和男方结婚达到一定的年限等,如果这个条件没有满足,那么男方就可以主张撤销之前的赠与行为。 其二,女方出现了严重侵害男方或者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法定的可以撤销的情形。 总而言之,要判断男方是否有权要回房子,必须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考量。 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争议,那么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是一个较为合适的方式,这样可以确保双方的权益都能得到合理的保障,也能让整个事情有一个公正的裁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交往期间,小朱将自己的房子赠与小丽,且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后两人分手,小朱想要回房子。小朱称赠与是附条件的,条件是小丽要与自己结婚满5年,但现在未达成。小丽则认为房子已完成赠与,小朱无权要回。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存在附条件赠与且条件未达成,按照法律规定,他有权要回房子。 2、若小朱无法证明附条件赠与的存在,且小丽不存在严重侵害小朱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法定可撤销情形,小朱则不能要回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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