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在成年儿子名下离婚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房子登记在成年儿子名下时,从通常意义来讲,此房子是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也就不能对其进行分割。
房子之所以被认定为儿子的财产,是因为其登记在了儿子的名下。 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努力创造出来的财产,或者是通过法定的方式获得的财产。 而这所房子,它的所有权明确归属于儿子,与夫妻之间的关系没有直接关联。 不过,这里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在购房的时候,父母有出资等相关行为。 但即便如此,也不能一概而论地就对这所房子主张一定的权益,而是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判断。 总的来说,在一般的情形下,离婚时是不能对登记在成年儿子名下的房子进行分割的。 这是基于房子的登记情况以及相关财产法律规定所做出的判断,以确保财产归属的明确性和公正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一套房子登记在成年儿子小胡名下。二人离婚时,小朱认为房子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小朱称购房时自己和小李有出资,但小李认为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就属于儿子,不应分割。双方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 1、从常规情况看,房子登记在成年儿子小胡名下,一般不会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应分割。 2、小朱称有出资情况,即便如此也不能直接认定夫妻对该房有权益,需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分析判断,不能仅凭出资就主张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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