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共同财产赠与子女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没有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就擅自把共同财产赠送给子女,这种行为是无效的。
夫妻共同财产,它是归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 对于共同财产的处置,必须要经过双方一起商量并达成一致意见才行。 要是只有一方单独去处理这些财产,除非第三方在接受赠与的时候是善意的,并且也支付了合理的价钱,不然的话,这种赠与行为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而另一方则有权利要求把财产追回来。 不过,如果在事后另一方明确地表示同意或者追认了这个赠与行为,那么这个赠与就会变得有效。 比如说,一方已经把财产赠与出去了,但是另一方并没有提出任何反对的意见,并且还和子女一起生活,一起照顾子女等这些行为,从这些行为中就可以看出另一方是认可这个赠与行为的,也就可以视为是对这个赠与行为的追认。 总之,夫妻一方单独去处置共同财产并将其赠与子女,其效力是存在不确定性的,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二人有一些共同财产。小朱未经过小李同意,擅自将部分共同财产赠与他们的孩子小胡。小丽作为小胡的朋友,认为此赠与有效,而小静则认为该赠与无效,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需双方共同处置。小朱单独赠与,若小胡非善意取得且未支付合理价钱,该赠与可能无效。 2、若小李事后明确同意或有追认行为,如未反对且与小胡共同生活照顾小胡等,则可视为追认,赠与有效。在没有这些情况时,小静的观点可能更符合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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