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没离婚房子怎么办成一个人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夫妻之间尚未办理离婚手续,要将房子办成一个人的名字,通常存在以下几种途径:
其一,婚内财产约定。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签订书面的婚内财产约定来明确该房屋的归属。 这种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且需要双方都签字确认,一经签订,便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通过这种方式,能够清晰地界定房屋的所有权归属,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其二,赠与行为。 其中一方自愿将房屋赠与给另一方,这就需要签订赠与合同。 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按照相关规定,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 办理过户手续是将房屋所有权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重要环节,只有完成过户,房屋的所有权才真正发生变更。 其三,一方支付另一方房屋折价款。 夫妻双方先协商确定房屋的价值,然后由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相应的折价款。 在此情况下,房屋仍登记在原产权人名下,但另一方对房屋享有相应的财产权益。 这种方式相对较为灵活,能够在不改变房屋登记的情况下,实现房屋所有权的部分转移。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同的办理方式其具体的操作流程以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都有所差异。 因此,在办理相关手续之前,建议夫妻双方最好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整个办理过程合法合规,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尚未离婚。他们想把房子办成一个人的名字。小朱认为应采用婚内财产约定方式,小李则想通过赠与行为来办理,双方存在争议。小朱觉得婚内财产约定简单直接,小李觉得赠与行为更符合自己对房产处置的想法,二人争执不下。 案情分析: 1、如果采用婚内财产约定,书面约定并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能明确房屋归属,按此方式操作较为便捷且明确权利义务。 2、若采用赠与行为,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才能完成所有权转移,过程中可能涉及税费缴纳等问题,相对复杂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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