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财产约定全部给一方全部承担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当夫妻双方约定将全部夫妻财产都给予其中一方,同时也全部由这一方承担时,这样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民法典》明确指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以及婚前的财产,夫妻双方有权利进行约定,既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也可以约定归共同所有,还可以部分财产归各自所有、部分财产归共同所有。 只要这种约定是夫妻双方内心真实的意愿表达,没有违反法律以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不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那么该约定就会对夫妻双方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不过,倘若约定的内容是为了逃避债务等行为,而这种行为会对第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那么这样的约定就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总之,合法且有效的夫妻财产约定能够清晰地明确夫妻双方在财产方面的权益,能够有效地避免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 所以,夫妻在进行财产约定时,一定要谨慎对待,务必确保其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以保障自身以及对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他们签订了一份财产约定协议,将全部夫妻财产都给予小朱,并且债务也全部由小朱承担。之后小朱负债累累,债权人小胡发现此约定,认为这是小朱和小李为逃避债务损害自己利益而签订的,要求法院判定该约定无效,小朱和小李则坚称是真实意愿表达。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和小李的约定是真实意愿,未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本应有效。 2、但如果小胡能证明此约定是小朱和小李为逃避债务损害自己利益,那么该约定可能被认定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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