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独所有房子可以是夫妻共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生活中,单独所有的房子是有可能通过约定变为夫妻共有的。
在婚姻关系持续的阶段,夫妻双方拥有这样的权利,即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把一方原本单独所有的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所有。 这一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要清晰明确地约定该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且还需要前往房产登记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如果没有进行这一变更登记,那么这个约定仅仅在夫妻内部是有效的,在面对外部的善意第三人时是不产生对抗效力的。 倘若没有进行变更登记,从法律层面来看,该房产依然会被视为单独所有。 然而,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是可以主张对该房产的增值部分享有相应权益的。 这意味着,虽然房产在法律形式上是单独所有,但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另一方的权益也会得到考虑和保障。 总之,只要遵循合法的约定和登记程序,单独所有的房子就能够顺利地转变为夫妻共有。 这不仅体现了法律对于夫妻财产约定的尊重和保障,也为婚姻生活中的财产安排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方式。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小朱有一套单独所有的房子,小朱与小李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房子为夫妻共有,但未去房产登记部门变更登记。后来二人要离婚,小李主张对房子增值部分权益,小胡认为房子登记为小朱单独所有,不应给小李增值部分权益。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书面约定房子为夫妻共有,这一约定在夫妻内部有效。 2、由于未做变更登记,对外不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效力,在离婚时房子法律上仍为小朱单独所有,但小李可主张房子增值部分权益,这符合法律对婚姻财产约定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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