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三生的孩子可以分走原配名下的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一般而言,从常规角度来讲,小三所生育的孩子是不能够分割原配名下的财产的。
原配名下的财产,大多属于其个人财产范畴,这部分财产完全由原配独自享有所有权,无论是小三所生的孩子,还是其他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对其进行分割。 2.倘若这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通常会先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共同决定如何分割。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会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决。 需要明确的是,小三所生的孩子与原配之间不存在直接的财产分割关联。 不过呢,有一种特殊情况,那就是如果这个孩子对原配履行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是可以适当分得一部分财产的。 3.总而言之,在通常情况下,小三所生的孩子是不能分走原配名下的财产的。 但实际情况是比较复杂的,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情形进行综合考量和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为原配,小李为小朱丈夫,小李与小三小胡育有一女小丽。小朱名下有诸多财产,小胡称小丽有权分割小朱名下财产。小朱认为自己名下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小丽无分割权利。双方产生争议,小朱拒绝分割,小胡欲起诉。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名下财产为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小丽作为小三所生孩子,无权利分割。 2、若小朱名下财产含夫妻共同财产,其分割也是小朱与丈夫小李协商或由法院判决,与小丽无关,除非小丽对小朱履行主要赡养义务才可能适当分得部分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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