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第三者出现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离婚这个过程中,当出现第三者的情形时,财产分割的原则大致如下:
2.首先,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应进行均等分割。 这意味着在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双方将平均分配这些财产。 当然,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达成一致,那么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分割也是可以的。 3.然而,要是其中一方存在过错,像与第三者有同居等较为重大的过错行为,那么在分割财产时,这一方就可能会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但要明确的是,这只是一个普遍的原则,具体的分割比例还得根据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综合判断,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条件好的一方可能在分割时会适当少分一些; 还有对家庭的贡献,在家庭生活中付出更多的一方,在财产分割时也可能会得到相应的考虑。 4.同时,对于个人财产,它是归属于个人的,无论在离婚与否的情况下,都不会参与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中。 例如,婚前就购买好的房产,其所有权一直属于购买方; 另外,一方因为受到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这也是专门用于补偿受害方的,同样属于个人财产。 总之,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必须依据具体的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妥善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一对夫妻,他们准备离婚。在婚姻期间,小朱发现小李与小胡有同居行为。二人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小李是过错方应少分财产,小李则认为应均等分割。他们有一些共同财产,同时各自也有个人财产。 案情分析: 1、如果能证明小李与小胡同居,按照法律规定小李属于过错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可能少分甚至不分。 2、夫妻共同财产若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均等分割,但一方过错及其他因素如双方经济状况、家庭贡献等会影响具体分割比例。 3、个人财产如婚前房产、人身损害赔偿等归各自所有,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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