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写的协议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后所写的协议,本质上大多属于离婚协议的范畴。
当这份协议是在双方都出于自愿的心态,处于平等地位,并且完全合法的基础之上达成的时候,通常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2.此协议能够对诸多重要事项作出明确约定,比如财产的分割方面,要详细说明各类财产的归属情况; 在子女抚养方面,要规定抚养的方式、时间以及费用等。 倘若其中一方没有按照协议的约定去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另一方就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履行该协议。 3.不过,在这里有一点必须要引起注意,那就是协议的内容绝对不能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就像涉及到房产等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一定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等合法程序。 要是协议存在欺诈行为,或者是受到了胁迫等不正当情形,那么这样的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是可撤销的。 当事人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在法定的时效期限内,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相关问题。 总之,对于离婚后协议的效力以及处理方式,需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细致的判断和妥善的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包含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相关内容。小朱认为协议中关于房产分割虽有约定但未办理过户手续,自己不应履行协议中的其他义务,而小李认为小朱应先履行义务再办理过户,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该协议是双方自愿、平等且合法签订的,一般具有法律效力。 2、房产分割未办理过户手续违反相关规定,但这不能成为小朱不履行其他义务的理由,双方应按协议整体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对于房产过户问题应及时补办手续。 3、若一方认为协议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形,可在时效内诉讼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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