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子没过户还算共同的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之后,如果房子尚未完成过户手续,通常是不能将其视为共同财产的。
在离婚的时候,针对房产会做出分割约定。 即便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这只是意味着物权尚未发生转移,但房产的归属在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当中已经明确下来了。 2.从法律层面来看,不动产的物权变更是以登记作为生效要件的。 要是没有办理过户,那么房子的所有权依然属于原来的登记人。 不过,如果对方出现反悔的情况,并且未办理过户的那一方又无法有效证明已经达成的分割协议或者判决的有效性,那么就很有可能会陷入房产归属的争议之中。 3.为了能够避免后续出现各种纠纷,我们应该尽快去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 通过办理过户手续,能够清晰地明确房产的归属权,让双方都能清楚地知道房产到底属于谁,这样也能给大家带来更多的安心和保障,避免因为房产归属问题而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和麻烦。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他们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做出分割约定,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小朱是房产的原登记人。之后小朱反悔,小李无法有效证明分割协议的有效性,双方就房产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不动产物权变更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未过户所有权仍属原登记人。 2、离婚协议虽对房产有分割约定,但小李若不能证明其有效性,在小朱反悔时,房产归属就陷入争议。这凸显出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的重要性,可避免此类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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