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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婚夫妻获得拆迁安置房怎么分割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二婚夫妻所获得的拆迁安置房,其分割方式通常是这样的。
假如这套安置房是由一方在婚前拥有的房产被拆迁后所得到的,并且登记在了这一方的名下,那么通常来讲,它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是没有权利去进行分割的。
可要是登记在了双方的名下,那就可以把它当作是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或者通过双方协商后的结果来进行分割。
要是这套安置房是婚后共同房产被拆迁后所得的,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应该平均分割。
不过,如果有特殊的约定存在,就像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后签订了协议,明确规定了安置房的归属问题,那就应该按照约定来处理。
总之,对于拆迁安置房具体的分割方式,需要综合考虑安置房的取得时间、登记情况以及双方的约定等这些因素,然后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二婚夫妻。有一套拆迁安置房,该房由小朱婚前房产拆迁所得,登记在小朱名下。小胡(小李的亲属)称此房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小李应可分割。但小朱认为这是自己婚前房产拆迁,且仅登记自己名下,不应分割。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此房为小朱婚前房产拆迁所得且登记在小朱名下,属于小朱个人财产。
2、小胡的说法没有依据,虽然他们是二婚夫妻,但只要符合是婚前房产拆迁且仅登记一方名下这一情况,就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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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6:5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