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贷款的房子可以赠与妻子再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有贷款的房子在未还清贷款前,一般是不能直接进行过户操作的。
不过,我们可以借助赠与协议这一方式,约定把房子赠与给妻子。 2.在离婚的情形下,这种赠与行为通常是有效的,房子会被认定为妻子的个人财产。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贷款银行不同意变更借款人,那么原借款人就仍需继续承担还款责任。 3.同时,为了确保赠与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赠与行为应当依法办理公证等相关手续。 这样可以在后续处理房产相关事宜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4.倘若在后续处理房产的过程中出现了纠纷,就需要依据具体的赠与协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解决。 5.总之,有贷款的房子赠与妻子然后离婚这种做法是可行的,但一定要谨慎对待相关的手续和问题。 在整个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贷款银行的意见、法律规定以及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婚后购买了一套有贷款的房子。小朱想把房子赠与小丽,于是签订了赠与协议。之后二人离婚。房子虽按协议应归小丽,但银行不同意变更借款人,小朱认为自己不应再承担还款责任,而小丽认为小朱应继续还款,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赠与协议若依法办理公证等手续,赠与行为有效,房子可认定为小丽个人财产。 2、银行不同意变更借款人时,根据规定原借款人小朱仍需承担还款责任,不能因房子赠与小丽就免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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