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要给对方钱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离婚这件事上,关于是否要给对方钱,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首先,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就财产分配等事宜达成了一致,并且没有一方需要给另一方进行补偿等情况,那么一般是不需要给钱的。 这就好比两个做生意的伙伴,把账目清算清楚后,各走各路,互不牵扯钱财。 3.然而,如果是因为一方存在过错,像重婚这种严重违反婚姻忠诚义务的行为,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恶劣行为,最终导致了离婚,那么无过错方是有权利要求损害赔偿的,此时过错方就可能需要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赔偿款。 这就像是犯错的一方要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给对方一些经济上的补偿。 4.另外,在婚姻存续期间,要是一方在抚养子女、照料老人或者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了较多的义务,离婚的时候,这一方就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而另一方也应该给予相应的补偿款。 就好像一个人在家庭中默默付出了很多,离婚时应该得到一些回报。 5.总之,判断离婚前是否要给对方钱,要综合考虑具体的离婚原因、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义务等各种因素。 如果对这些具体情况有疑问,最好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用专业的知识来为你解答。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双方曾就财产分配达成一致,无一方需补偿。但小李有重婚行为,小朱欲求损害赔偿。且婚姻存续期间,小朱在抚养子女等方面付出较多义务。案情分析: 1、小李重婚属严重过错,小朱有权要求损害赔偿,过错方应给对方一定数额赔偿款,以弥补其过错给对方造成的伤害。 2、小朱在抚养子女等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小李请求补偿,小李应给予相应款项,体现对其付出的认可与回报。综合各种因素判断离婚前是否给钱,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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