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十年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后购房这一情况,通常来讲会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首先由双方进行协商来决定如何分割。 要是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法院通常会依据出资的具体情况以及在婚姻中所做出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来作出判决。 对于一方婚前购房的情形: 其一,登记在一方名下并且婚后也没有加上另一方名字的,一般会认定为是个人财产。 在离婚的时候,该房产就归购房的那一方所有。 而另一方则可以主张在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相应增值部分的补偿。 其二,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这种就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到了离婚的时候,就按照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来进行处理。 再看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 如果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那么就会被看作是该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就归其所有。 但要是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一般就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来处理。 总之,离婚时房产的分割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每一个具体的情况都必须依据实际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准确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后购买了一套房产。离婚时,小朱认为自己对家庭贡献大且出资多,应多分房产,小李则不同意。小胡婚前购房,登记自己名下且婚后未加妻子小丽名字,离婚时小丽要求更多补偿。小静的父母出资购房未明确赠与对象,离婚时小静和丈夫也对房产分割起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婚后购房属于共同财产,协商不成时法院会考虑出资和贡献等因素判决。 2、小胡婚前购房登记在自己名下,房产为小胡个人财产,但小丽可主张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补偿。 3、小静父母出资购房未明确赠与对象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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