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这一程序完成后,便具备了法律效力。
它主要包含两方面重要内容:其一,要有双方都自愿离婚的明确意思表示,这是离婚的基础和前提,体现了双方对离婚的共同意愿; 其二,需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一系列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比如在子女抚养方面,要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及数额等; 在财产及债务处理上,要清晰划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以及共同债务的承担等。 倘若双方仅仅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这份协议书是不会产生法律效力的,对双方也没有法律上的约束作用。 只有当离婚协议书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严格审查确认,并且颁发了离婚证之后,它才正式生效,从而对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以及财产、子女等问题产生法律层面的效力。 所以,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务必确保其内容合法、真实且是双方自愿的,这样才能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写明了双方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也达成了一致。但之后小朱反悔,不愿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小李认为既然签了协议就已离婚,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需办理离婚登记才生效。小朱和小李虽签了协议,但未登记,协议无法律效力。 2、小李认为签了协议就已离婚是错误的,在未办理登记前,双方的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协议不能约束双方关于婚姻关系解除等相关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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