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嫁妆是否算作夫妻共有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嫁妆并不必然被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物。
若嫁妆系在夫妻双方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之前,由女方父母所赠予给女方个人的财产,则应当归于女方个人所有,并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之中,在离婚诉讼中亦不应予以分割。 然若嫁妆系在结婚登记之后而获得,且无任何专门条款加以明确,可视之为女方父母对于其女儿及女婿两者间的赠与行为,进而形成夫妻的共有财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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