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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住房公积金算共同财产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事务中,住房公积金被视为共同财产之一。
在婚姻持续期内,男女任何一方实际获取或预期获取的住房补贴与住房公积金皆归属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所规定的"其他应一并归于共享的财物"范畴之内。
当涉及到离婚事项时,夫妇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置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共识;
如果无法达成合意,则交由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依规依据其具体境况进行裁判处理,这其中显维持了对子女、女性以及无辜受害者权益的充分关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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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4:5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