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夫妻双方如何分割婚前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婚前财富便归属于单独一方之个人财产,倘若在离婚过程之中,应当直接将其交付至相关一方手中。
然而,对于那些在婚后期间所取得的全部财产,则必须等待离婚事项进行完毕之后再行分割处置。 依据法律的明文规定,在离婚形态下,夫妻双方可经协商达成一致决策来分配财产; 如若协商未果,国家法院则需参照财产的实际状况,考虑到诸多因素如子女抚养、女方权益以及无过失方的利益等,以公正且合理的方式作出判定。 另外,对于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拥有的权益等相关事宜,亦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给予充分保护与尊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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