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房子时,夫妻一方不到场可以卖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体而言,关于房屋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的问题,需要予以明确。
若房屋被认定为双方共有的权益财产,那么进行处理时便需双方群体性地签署协议; 双方当事人皆须参加并出席相关程序,如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出现,则必须向购买者展示未能亲自出席一方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明确表明同意售楼的书面文件。 反之,如该房产仅为夫妻中某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无需令另一方在场参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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