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拟财产分割协议书如何具备法律效力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婚姻中的双方未能于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离婚协议,自行书写的财产分割协议将无法实现其规定的效果,无法对当事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效力。
对于那些以婚姻登记机关的正式离婚作为条件的财产归属协议,只有在特定条件成就之时,也即是夫妇二人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离婚手续后,这份协议才有可能产生法律效力。 假如夫妻二人之间并未明确表示想要离婚,只是就婚前或者婚姻继续期间的财产归属问题进行了约定,那么这个行为应该被视为一个夫妻财产约定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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