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产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夫妻中有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房屋时,处理方式应优先选择诉讼途径。
一般情况下,法庭将会做出判定,确认出卖行为无效。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夫妻在缔结婚姻关系并持续期间获得的财产皆属双方共有,并且享有同等的处置权力。 若在共同共有关系持续期内,部分共有人擅自主张无偿或低价处分共有财产时,依据法律规定,应当被判定为无效交易。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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