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随着婚姻的缔结,夫妻所获得的住房公积金即因被视为共有的财产范畴之内了。
在此项共同财产之中,还涵盖了诸多需要归属共同所有的特定资产类型,如男女双方具体获取或应当获取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值得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亦可被视作工资收入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婚后所获取的住房公积金,在无明显特殊约定的情况下,通常会被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然而,若各方有明确协议表明婚姻期内的收益及婚前财产应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占所属、部分共享所有,那么便应遵循该协议进行相应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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