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名下的房产在离婚时应如何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妇婚姻持续期间购置的房地产,如果在产权证书上仅指名了他们的某个子女的名称,那么为了明确这种不动产的绝对所有权归属问题,我们只能根据该房地产的所有权证书上所列明的唯一产权人进行推断和确认。
换言之,我们应该将该产权证视为法律文书,因上面列出的所有者为其子女。 然而,当这对夫妇选择离婚时,他们并无权将这个房地产視為他们婚姻中的共同财产进行分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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