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如何认定赠与财产,能否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那些在某一方配偶婚前所获得的财产,假设夫妇二人并未就此进行过特别的约定,那么这些财产便应被视为其个人性质的婚前财产,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割。
而针对那些在某一方配偶婚后所接受到的财产馈赠,若不存在赠与声明或者相关协议中的条款明确指出它们仅属于受赠者单独享有,那么此类财产就应当视为夫妇二人的共同财产,是可以进行相应分割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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