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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处理离婚房产的增值部分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离婚分割房产价值问题上,房产的增值部分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权益。
不论这栋房产是源于何种资金来源,无论是个人资产还是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此番增值部分皆应计入夫妻共有财产范畴之内。
由于这些增值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且可以被理解为是投资于某项生产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因此它们理所当然地被归属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权益,离婚时分割过程中应当平等对待并予以均等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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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6: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