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时,子女能够分得哪些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家庭结构中,父母在决定办理离婚手续之际,即使子女尚未成年,亦无法介入或参与涉及财务事宜的讨论与决策过程。
然而在此类特殊状况下,若夫妻二人在离婚时自愿协同并达成共识,决定将财产赠予各自的子女,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带有强烈情感色彩的赠与行动,蕴含着深厚的道德内涵。 基于此可以明确地认为,这类行为实质上是一项诺成性约定,一旦做出便具有法律效力。 当这对夫妇的婚姻关系因为离婚协议而在实际生活中正式宣告解除,并且该协议中的其他条款以及义务也都已得到切实履行的话,那么就应当被视为其中一方赠与财产的目标已经达到彼岸。 只要赠与过程未受到任何形式的欺凌或威胁,那就是不可违背的法律规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