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男方工资是否视为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解除婚约之前,男方的薪资乃是共有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获得的如工资与奖金等报酬皆被视为夫妇间的共同财富。 然而,除此之外,夫妻间的共有财产还应包括生产运营以及投资所得的各项收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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