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效力问题的探讨,我们得知这种形式的协议在法律上是被认可和保护的。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维持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以及个人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其约定权属于双方当事人。 因此,对于此类约定的履行,他们负有同等的责任与义务。 换句话说,婚姻中的夫妻通过自主协商达成共识后,就可以决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全部财产以及在婚姻缔结之前所有者所拥有的所有财产究竟归属哪位当事人所有,或者是由两位(甚至更多)当事人共同所有,同时也可以分割成两个或者多个部分由不同的当事主体独自所有,或者部分由某个特定的当事主体独立所有且部分由其他的当事主体共同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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