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出资首付,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存续期间,由其亲属提供首次购房的资金支持,此种情况下所购置的房产并不必然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具体而言,若此项投资行为在婚姻关系确立之后发生,且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贷款偿还责任,或者在房产所有权证书上同时记载了夫妻双方的姓名,那么这部分房产便可被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父母负责偿还贷款,并明确声明该房屋仅归属于夫妻中的某一方,那么这部分房产将被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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