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如何判断双方收入情况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离婚手续之时,针对夫妻双方各自所获得的工资收入,我们往往会参考他们各自所在企业开具的工资条或查阅相关银行的交易明细来予以确认。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条款要求,对于夫妇共同财产,其享有的处理权利是平等的,因此,当涉及到离婚这个特殊阶段时,通常情况下,您有权向对方提出要求平分共同财产。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夫妇共同财产的处理问题,需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拟定,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人民法院依照财产的实际情况及照顾子女、保障妇女以及无过失一方利益等原则来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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