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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前购买的房子,离婚后如何分配,有哪些法律规定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1.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若房产由某一方全额购置,且在缔结良缘之前已然完成所有权登记手续,那么该房产便应视为独自拥有者的私人财产,在配偶双方感情破裂进行离异时,将不予列入财产分割的范畴之中。
2.在结婚前,若同一个人购置房产,然而直到结婚后才顺利完成所有权证书的签署,在这种情况下,会有以下两种情形出现:
首先是,购置者已在婚前支付了全部金额,但仅仅因为产权证明在婚后颁发,因此该房产将被视为个人财产;
其次是,婚前以自身名义申请按揭贷款购得房产,即使所有权证书在婚后才正式签发,也应被认定为合法的夫妻共享财产;
然而,在这两种境况之下,对于法律所诠释的个性化争议的焦点在于,如果购置者在婚前已经累积支付了大部分的购房款,而只有很少部分的款项是在婚姻期内支付的,那么在面临不得不离婚的困境时,涉案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又应该如何去界定呢?这些复杂的问题都需要根据每一个单独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慎重剖析和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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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8:3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