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子归另一方未还贷款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案件中,若房产最终判给某一方所有,且尚有未偿还完毕的贷款。
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会由获得此房产的一方继续负责承担剩余贷款的还款责任。 关于房产的物权效力,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它是以登记为依据的。 如果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这就被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此类房产的分割,通常会采取平均分配的原则。 然而,具体的房产所有权归属问题,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解决: 首先,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达成共识; 其次,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通过竞价的方式获取房产; 最后,如果无法协商或竞价成功,则可以考虑将房产进行拍卖等方式来确定最终的所有权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双方使用共同财产购买并以其中一方父母名义参与房改的房产,即使登记在其父母名下,当离婚时,另一方仍有权要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对此房产进行分割。 此外,对于丈夫或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权益,也应依法得到充分的保护。 至于购买该房产时所支付的款项,可以视作一种债权关系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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