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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全后不判离婚怎么办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离婚财产保全的问题时,如获判决离婚并不允许财产解冻,此时当事人便需申请撤销保全措施;
同样地,在离婚诉讼中若冻结财产的判决未获得离婚的批准,同样需要申请解除冻结。
针对婚姻中的财产问题,一经依法裁定不得进行分割,这主要源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即在夫妻关系尚未解除的前提下,任何形式的夫妻财产分割行为都是非法的。
关于离婚案件财产冻结的法律规定,其核心在于,若对方存在可能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采取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例如,若一方试图转移共有房产,或者一方意图变卖股市股票以获取资金,均可申请法院对该房屋或股市账户实施查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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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4: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