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产离婚后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在结婚前获得的房产,若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属于该方独立所有,且并不涉及任何形式的分割。
其次,针对那些在结婚前便购买的房产,如果被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相关事宜将依照以下几种情况分别处理: (一)双方可自主协商完成分割事宜,双方达成共识并签署正式协议; (二)若协商无果,则需交由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裁决,判定该不动产产权归属登记一方,而未偿还的贷款则视作不动产登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同时,对于双方在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款项及其所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应当由不动产登记所在一方对另一方实施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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