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启动离婚诉讼程序时,当事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交如下必备文件资料:
(1)原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用以证明婚姻关系真实存在且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普遍情况下可以为结婚证书以及由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的关于配偶双方婚姻状况的书面证明材料; (3)需列明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及各自所持有的个人财产(债务)详细清单,并随附相应财产(债务)的所有权属证明,例如房地产产权证、机动车辆登记证等; (4)如果育有子女,则须呈交关于子女的出生证明以及户籍薄信息; 此外,亦须提供能够反映双方经济状况的凭证材料; (5)用以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关键性证据材料,例如因第三者涉足导致婚姻破裂,应详尽提供该第三者出场的具体情形、证人证词、视听资料等证据;若涉及到身体缺陷、精神疾病等方面问题,请提交相关诊断书、鉴定报告;对于染有毒瘾或长期刑事监禁的情况,还需提供公安机关处罚决定书、法院判决等文件; (6)现阶段夫妻间相处状态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已处于分居状态,请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及分居达成的协议等; (7)寻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一方,还需对另一方重婚、与他人非法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事实情况提供确凿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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