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复婚怎样恢复共有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重申婚姻关系之恢复与共同财产界定,应遵从男女双方平等同意之原则进行协调决策。
在决定婚姻生活期间所获得之财产及个人婚前财产归属时,双方皆可自主作出选择,如将其明确规定为各自拥有、联合拥有或部分属于各自、部分属于双方共有等方式。 此种规范宜采用书面条款予以明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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