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公司名下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没有婚前财产协议的情况下,婚后所创立的企业所产生的利润应视为共同财产。
对于在婚前就已建立的企业在婚后继续运营所带来的盈利,也同样被视为共同财产。 在此期间,夫妻间互相获取的全部财产以及其中任何一方独立获取的财产都被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将由夫妻二人共享所有权并统一管理分配。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涵盖了以下几类财产: (一)夫妻二人间的工资、奖金、津贴以及其他形式的工资性收益; (二)夫妻二人分别或共同创造、经营所得到的收益; (三)经由夫妻二人或其中一方的知识产权所获得的收益,这部分收益是指在夫妻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二人或其中一方从继承或赠与中所获得的财产,但需注意的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仅归属于某一方的财产不在此列; (五)其他应当归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包括: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进行投资所取得的收益;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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