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房婚后没有共同还贷能要求赔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前购房且婚后未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资产偿还贷款,相反,贷款完全由购买房屋的一方凭借其个人财产就足以承担的情况下,若发生离婚事宜,则此种情况下,所购房产无需进行离婚财产分割。
并且,一方因其人身受损而获得的赔偿金或补偿款以及一方因其人身受损而获得的赔偿金或补偿款,同样在离婚时无需对此类财产进行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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