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的房子婚后加上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在此之前所购置的房产在婚姻登记后获得了配偶的署名,那么从法律角度而言,这可以被理解为爱人之间对于婚前财富归属权的一种全新约定与明确。
因此,应当将这份添加了配偶姓名的房屋财产所有权定性为夫妻双方共享之物,当两人产生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况时,彼此理应对此部分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和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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