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结婚后购买房屋只标注一个人姓名:
若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购置的房产,且双方并未作出明确约定,那么在房产证书上仅列明一方姓名时,应被确认为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2.父母资助购房: 如由双方父母提供资金购买的不动产,并将所有权登记于其中一方子女的名下,则该不动产可被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所贡献之资金比例进行共享所有,除非当事人另行约定。 若由单方父母资助购买,则房产证书上仅能列明一人姓名; 然而,若父母双方共同出资,且由夫妻双方负责偿还贷款,则房产证书上应列明夫妻双方的姓名,此时该房产即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即便由单方父母承担贷款还款责任,只要房产证书上列明了夫妻双方的姓名,也应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3.父母资助购房: 在婚后,若由单方父母提供资金为其子女购买的不动产,并将所有权登记于出资人子女的名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被视为仅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因此该不动产应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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