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中国分配财产怎么做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夫妻双方面对面协商确定了财产归属问题,无论是通过书面合同还是口头协议来表达,且双方对于协议内容均无异议者,则在面对离婚纠纷时期,应当按照协定进行处置。
然而,任何试图逃避法律责任的协议将被视为无效。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产生的所有财产,无论属于夫妻之一单独拥有或者两人共有的,皆应视为夫妻公共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退伍军人获得的退伍金及转业安置金等,如在婚姻关系维持满十年的情况下,应作为夫妻公共财产进行分配。 而退伍军人从原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补贴和返回家乡从事生产所得到的补贴,应当属于个人所有。 当夫妻双方分别居住于两地上班、或在工作生活中各自独立支配、使用的财产,应该被判定为是他们的公共财产。 财产分配时,各自管理、使用的财产当然归各自所有。 倘若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出现巨大差异,那么,多得的那一方须用与其差额相当的私人财产偿还给少得的那一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