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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本加名字和不加名字有什么区别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在产权登记中设有对方姓名的状况下,无论该人是否实际参与了房产购置和维护工作,其均有权享有相应的产权比例。
然而,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并不能简单地将其视为二分之一。
对于具体的分割方案来说,应参照当事双方签署的协议内容;如无明确约定,则还需结合各方在房地产购置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大小以及相关因素进行综合权衡和确认。
假若该房产为当事人结婚前购置,并且在整个贷款偿还阶段未涉及到任何共同出资的情况,那么在婚姻关系破裂之时,如果房产证上仅有其中一方的姓名,那么此房产便被视为婚前个人财产,归属权将完全归属于拥有房产证的那个人。
反之,如果在房产证上加入了对方姓名,或者在产权登记上进行了相应的变动,那么这处房屋便被定义为双方共有财产,应按照协议进行划分;如未能达成共识,则应交由司法机构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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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4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