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贷公积金贷款资料需要哪些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请夫妻双方或共同拥有房屋所有权之人士撰写其可信程度经过验证的经济财务状况证明,并由相关单位加盖公章确认(共计2份)。
同时,须提供借款人、配偶或者共同拥有房屋之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每种2份)。 其次,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如已婚者则需出示结婚证书;若为离异状态,也可提供离婚证件及相应的法律裁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对于未婚状态者,需出具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所颁发的未婚证明(皆需分别提供2份)。 2.搜集准备每位借款人、配偶以及房产共有人的个人信用备查报告(建议采取借款人、配偶及房产共有人本人手持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商业性质银行或中国人民银行进行查询并获取信息的方式进行办理,每份2份)。 借款人需准备已经过备案且资料齐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或者是经适房购房合同(每份2份)。 同样不可忽视的环节还有首期购房款收据复印件(每份2份)。 3.办理购房贷款时,若选择将购买的房屋作为抵押物的方式,您需要携带上述所需资料,向与您签订购房协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申请。 而如果选择用现有房屋进行抵押,那么除了需要提交房产证以外,还须提供土地使用证,或者是房产证和上市交易许可证,同时房产证所有人或共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每份2份)。 最后,在以住房公积金作为担保质押的情况下,您需要携带的材料可能是担保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每份2份)。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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