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房父母出资首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后购买房产时,若购房款项由父母支付首付款项且产权登记在其子女的名下,那么这通常被认为是父母对子女的自愿赠予行为,据此该房子可被视作个人资产。
然而,如在婚後由夫妇中的一方或双方负责偿还贷款,那么这部分的还贷金额便属于夫妇共有的财富。 同时,在婚姻关系仍持续期间,如果夫妇其中一方以个人名义出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之外而产生的债务,这并不符合夫妇共有的债务定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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