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离婚案例中的房产分割情况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若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共同投资购置,则此类房产理当归属于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范围之内。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双方能就房屋的分配达成合理的共识,即可依照约定执行。 其次,若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某一方是用其个人已知的婚前财产购置此房屋,那么该房屋应被视为这一方的婚前财产,而在离婚诉讼中其他方将无权对此提出任何形式的分割请求或主张。 最后,如果是由某一方在婚前购置并全额支付款项的房屋,那么在离婚Case中无论另一方持有如何的观点和看法,都无法对此类房产提出分割的请求或主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