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可以使用妻子的知识产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知识产权并非夫妻之间共同拥有之财产。
此乃一种独具特色的权益,仅能为其归属者所分享,而非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的范畴。 在法律上,配偶无法取得该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然而,倘若夫妻一方因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则应被视为夫妻共有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持有和支配。 因此,也仅仅是产生自于知识产权的收益方才能够算作夫妻间的共同财产,知识产权本身实际上并不构成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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