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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以离婚为前提的婚内财产协议是否有效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若在离婚之前所签署的财产分割协议满足了法定的条件与标准,那么它便具有法律效力。
实际上,这种情况往往发生于双方在缔结婚姻或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自愿商定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置方案。
只要这份财产分割协议完全出自双方的真实意愿,那么在离婚之时,他们理应依照婚内的各项约定来分割这些财产。
然而,如果协议系在婚内被迫签署的,那它便无效。
以下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几个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
首先,当夫妇双方对财产的归属权已有书面或口头约定,并且双方对此并无异议的时候,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的约定进行处理;然而,任何试图规避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及集体、他人权益的约定皆为无效。
其次,即使夫妇双方分居生活后,分别自行管理、支配和获取的财产,也都依然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在离婚的时候,他们仍有权各自拥有这些财产,除非所持有的差额极其悬殊,在此种情况下,拥有更多财产的一方需补充不足之处。
再者,若有人主张某项财产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那么他/她就必须承担起举证的重任,倘若无法提供充分证据加以证明,该财产便只能视作夫妻共有的财产进行相应的区分和处理。
第四点要注意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在一般情形下应当平等地分割;然而,由于一方可能存在过错等种种原因,实际的分配状况或许并不均衡。
接下来,需要明白的是,夫妻双方对于财产分割的协议,仅在离婚之后才正式具备效力,而且其效力仅针对夫妻双方产生约束力,不得以此协议对抗第三方,即例如不得对抗第三方的债权人等。
最后,倘若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一方故意隐藏或转移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人民法院在做出判决时,将会酌情考虑少分乃至不分给对方财产。
但若因误解而将个人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隐藏或转移,这并不妨碍夫妻共同财产的合理分割。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尚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如果夫妻中的一方要求进行分家析产,他/她可以先行解决离婚案件以及已经查明的财产问题。
对于一时间难以调查清楚的财产分割问题,可以告知相关当事人另外进行处理,而不会影响到离婚案件的审理进程。
总的来说,如果某个婚姻属于事实婚姻,那财产分割方面则应参考普通离婚程序的处理方法;而如果这是非法同居的情况,则其财产分割则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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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8:2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