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父母给一方买房可以认定赠与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的父母选择赠与您房产,只需办理房产证时,在产权证书上注明您的姓名,那么从法律角度看,这项赠予被视为仅指向您个人。此类情况的房产归属于您的个人财产范围内。依照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任何一方家长为子女出资购置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该子女的名下,这种行为可视作单方向其子女的赠予,所以这类不动产应作为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来处理。在此背景下,我们强烈建议您将该房产通过书面协议的形式交由女儿管理,并在办理公证及过户手续时,邀请父母与女儿共同出席。显然,从法律角度来看,收件人为女儿的房屋将完全归属女儿所有,即为女儿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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